聖功女中110學年度校園攝影比賽實施辦法

89 9  訂定

1111  修訂

一、宗旨:為落實本校本土關懷、追求卓越之核心價值,培養學生欣賞校園景觀之內在涵義,並瞭解環境教育之重要,養成愛校情懷,陶冶美感之藝術氣質,特訂定本辦法。

 

二、參加對象:全校師生員工自由參加,共分三組,分別為:

1.高中組    2.國中組    3.教職員工組

三、參賽須知:

1.題材:須以本校校園景觀、學校活動、校園日常點滴為主題,內容不拘。

2.數位相機、手機、底片相機拍攝之作品皆可參賽,參賽作品一律繳交電子檔,免沖洗相片。規格參考如下:

(1)檔案格式以JPG為主,若有RAW檔更佳(底片相機可於沖洗時請相片館掃描)。

(2)建議檔案800萬畫素以上。

(3)照片比例建議以4x3為主。

4.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,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。

5.每件作品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。

6.每人至多投稿2份作品

 

四、收件時間:110學年下學期開學日起 11136()截止收件。

五、投稿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euhgjs7qx718fDKeA

六、評審辦法:

1.評分標準:
   (1)清晰度20% (2)構圖20% (3)光線30% (4)色彩配置30%

2.邀請具攝影興趣專長者擔任評審。

 

七、獎勵辦法:

1.學生各組錄取前三名,佳作若干名,頒發獎狀鼓勵,並予敘獎:

第一名:小功一次  第二名:嘉獎二次  第三名:嘉獎一次  佳作:優點二次

2.得獎作品,將於學務處公開展示,得視情況刊於當屆畢業紀念冊等刊物中。

 

八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並呈請校長核准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