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 - 學務處|2022/05/10

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4月26日環署循字第 111104904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相關工作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「康城工程顧問股 股份有限公司」與其合作單位「財團法人人禾環境倫理發 展基金會」辦理。

三、旨揭培訓活動分2階段進行,每階段辦理6場次,每場次3小 時,完整參與2階段培訓活動並填寫意見回饋者,將核發進修研習時數或環境教育學習時數6小時,僅完成第1階段線上培訓課程,則核發3小時

歡迎對環境教育議題有興趣的同仁,可踴躍報名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