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 - 教務處|2019/05/21

一、具體調整項目如下:

  1.比序項目-多元學習表現:

     (1)增加語言認證(含英語、本土語)5分。

     (2)調增社團活動計分由10分提高為15分。

     (3)多元發展6項滿分提高為70分,學生只要得50分就算滿分。

     (4)身心障礙、重大傷病、體弱等不適合檢測的學生,給予基本分由現行4分提高為6分(滿分10分)。

  2.比序項目-國中教育會考:

     增加教育會考總積點的項目,將各科三等級四標示(A++、A+、A、B++、B+、B、C七級分),換算為總積點,並將寫作測驗納入計分(最高1分),總積點由30分增加為36個積點。

  3.同分比序順序:

     (1)去除多元發展項目(體適能、社團參與、獎勵紀錄、服務學習、競賽成績)、寫作測驗等單項的同分比序。

     (2)簡化同分比序的項目(由原本11項減為6項)。

     (3)在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之後,放入新增的教育會考總積點,以符合公平原則。

二、檢附宣傳單張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