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 - 教務處|2021/01/12

 

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。

旨揭簡章類別如下:

(一)美術藝術才能班:

  1. 國中設班學校:新市國中、麻豆國中、南新國中、永康國中、民德國中。
  2. 國小設班學校:鹽水區月津國小、北區立人國小、永康區永康國小、新市區新市國小、麻豆區麻豆國小、新營區新進國小。

(二)音樂藝術才能班:

  1. 國中設班學校:南新國中、大成國中、崇明國中(國樂班)、後甲國中(管弦樂班、國樂班)、大橋國中、佳里國中、歸仁國中(國樂班)。
  2. 國小設班學校:新營區新民國小、中西區永福國小、東區崇學國小(國樂班)。

(三)舞蹈藝術才能班:

  1. 國中設班學校:永仁高中(國中部)、中山國中。
  2. 國小設班學校:永康區復興國小、中西區進學國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