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自治班聯會組織辦法 93年02月、100年08月、101年08月修正
1.依據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八八教中(二)字第八八五0三0二五號函「加強推展公民教育發揮學務功能實施
計畫」。
2.目的:以實施民主教育,加強學生自治能力,激發榮譽觀念與團隊精神,並促進班級間之友誼,增進校方與
學生間之溝通,培養學生主動參與,學習推動多元化校園活動及關懷人文為目的。
3.組織:⑴聖功女中學生自治班聯會由全體在校學生組成,並由全校高、初中各班選舉班代表各一人。
⑵班聯會設主席、副主席一人及總幹事二人(高、初中各一人),由全校師生普選產生。
⑶班聯會內設祕書、環保、風紀、總務、學宣、康樂等股,各股幹部由各班班代表分組組成。
4.選舉:⑴每學年第一學期改選該學年班聯會主席、總幹事,高二各班之班代表為主席候選人,另推選一人參
選高中總幹事;初二各班之班代表為副主席候選人,另推選一人參 選初中總幹事。
⑵競選活動參考學生自治班聯會主席、總幹事競選活動辦法。
5.候選人資格:⑴見解卓越,態度公允,熱心積極,具溝通能力者。
⑵無小過以上(含小過)之處分紀錄,「警告」之處分需已通過「改過銷過」之程序。
⑶前一學期智育成績「居全班前三分之一名次者」或「居年級前二分之一名次者」。
⑷候選人名單經學務處審核通過後公布。
⑸班代表當選票數須超過全班人數三分之二方為有效。
⑹班聯會主席由高二班代表、副主席由初二班代表中選出。
⑺班聯會總幹事由高二、初二每班一名候選人中選出。
⑻為達經驗傳承之目的,高三各班班代表由原高二班代表連任;初三各班可重新選班代表
(連選得連任)。
6.任期:各職務之任期為一學年;如在學年中因故不任職時,得予補選。(補選方式及候選資格與初選時同)
7.會期:⑴會員大會:每學期召開兩次,分別於期初、期末舉行,全體會員參加,並邀請校長率全體老師列席指
導。
⑵定期會議:每學期舉行一次,每學年共兩次,由各班班代表參加,邀請學務主任率班聯會指導委員列
席指導。
⑶臨時會議:若遇重大事件,班聯會主席認有必要時,應經學務處同意後,召開臨時會議。
⑷指導委員會:由學務主任敦聘熱心專業之師長擔任各股股務指導委員,為班聯會會務諮詢單位。主席
、總幹事由學務主任負責指導。
⑸幹部研習會:為長期培訓領導人才,增進執行、協調、溝通之能力,於每學期適當時段安排系列座談
,研議各項主題,及活動推展、會務運作等議事程序訓練。
(附)各項會議應由祕書股作成紀錄存檔。
8.班聯會職責:⑴班聯會:①承辦學務處交辦事宜。
②增進同學自治能力事宜。
③增進榮譽感及團隊精神事宜。
④處理班級間應溝通事宜。
⑤增進校方與學生間溝通事宜。
⑥辦理校園各項學生活動事宜。
⑵主席: ①督導各股股長擬訂班聯會學期行事曆。
②召集班聯會會員大會及定期會議。
③依本辦法辦理班聯會接受委託事宜。
④代表班聯會出席有關會議及處理有關事宜。
⑤領導班聯會推動各項校園學藝活動,並推展社會公益活動。
⑶副主席: ①協助主席推展班聯會業務。
②召集初中各股幹部協商相關事宜。
③代表初中部出席相關會議及處理有關事宜。
⑷總幹事: ①協肋主席推展班聯會業務。
②執行主席交辦事宜。
③執行班聯會各類會議議決事宜。
④負責會內各股業務檢視,定期檢閱各股卷宗、檔案、業務推展紀錄,並向主席彙
報。
⑸各股職掌:祕書股:①負責掌理班聯會各項會議紀錄、攝影及存檔。
②掌理班聯會主辦之各項活動資料存檔。
③負責新舊幹部經驗傳承及業務交接事宜,並協助新進幹部熟悉班聯會
業務。
④與總務股共同負責編列班聯會年度預算,並呈送主席於定期會議中提
出審查。
⑤本股由訓育組長負責指導。
風紀股:①推動校園民主風範,法治精神及倫理觀念之建立與落實。
②推動學生自治,培育自愛愛人、自由自律之素養。
③協助輔導同學於校內、外之行儀。
④負責班聯會主辦各項活動之儀節及秩序維持。
⑤本股由生輔組長負責指導。
環保股:①蒐集並介紹環保、生態相關知識及主辦相關講演、活動,建立同學環
保觀念並落實之。
②維護及推動校內環境保育工作。
③推動校內垃圾分類、垃圾減量等惜福運動。
④本股由體衛組長負責指導。
康樂股:①推動學校各項康樂及體育活動。
②定期抽檢各班運動器材之登記使用情形。
③蒐集並介紹各種體育新知及相關資訊,提倡運動強身之觀念。
④策畫校園各項慶典有關學生部分之康樂活動。
⑤本股由體衛組長負責指導。
學宣股:①推動全校同學美育觀念之建立,培養欣賞藝術的心靈及優美的情操。
②推動班級讀書風氣及文藝氣息。
③負責製作班聯會所推動之各項校園活動所需之文宣及海報。
④主辦校園學藝性研習、演講及活動,以增進校園人文學術氣息。
⑤本股由社團活動組長負責輔導。
總務股:①與祕書股共同負責編列班聯會預算。
②負責班聯會收繳有關費用,並公布、登記各項收支帳目。班聯會經
費由訓育組代為保管。
③採購班聯會所需之物品並負責保管。
④負責班聯會辦公室之整理、布置及會議所需物品。
⑤其他有關班聯會總務事項。
⑥本股由訓育組長負責輔導。
9.班聯會受理事項範圍: ⑴配合校政方針事宜。
⑵合學生身份事宜。
⑶配合班聯會目的事宜。
⑷經學務處認可事宜。
10.班聯會受理辦法:⑴各項議案之提出,應有案由、說明及建議實施辦法,於開會前兩週送學務處訓育組
審核,逾期不受理。
⑵各項議案應先經導師簽署後始得提出。
⑶班代表對議案應有深入了解。
⑷各項決議事項經班聯會代表過半數通過,經學務處會知有關處室,並經送呈校長核閱
後始成立。
11.注意事項:⑴每次會議,由祕書股負責記錄,並整理送呈主席、訓育組長詳閱。
⑵主席於開會前報請學務處派員列席指導,必要時得通知有關處室列席。
⑶主席於會前應分派各股籌備會議事宜。
⑷宣布開會時,應由主席報告出席人數(未能出席者,應事先向主席請假),未達應出席人數
三分之二以上,議決無效。
⑸負責盡職或表現優異之班代表,於任期屆滿時,由學務處依據學生考核辦法獎勵;如有不
負責任、言行乖張、經常缺席者,得由學務處議處。
12.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並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